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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100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和硕士海外留学生,给予5万元就业补助。
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,分别给予不低于1万元、3万元额度生活安居补助。
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在宁波首次购房,给予购房总额 2%、最高8万元补贴。
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,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补贴,最多不超过3年。
荣获“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”,奖励10万元;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,给予50%、最高5万元学费补贴。
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;在宁波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人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也可随迁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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